中国法院新闻讯(皮玉洁)“孩子的母亲不要孩子了,我们也不管了,如果今天法院不把这个事情解决掉,我们就把孩子留给法院。”本案原告王某某的母亲对着法官说完,转身拉着王某一起离开了法院。这一幕真实的发生在一起离婚案件中。
2009年,原告王某与被告罗某在酒泉打工时相识,并确定了恋爱关系,后于2010年在昌吉登记结婚,并于当年生下长女王大宝,次年生下小女王小宝。婚初,双方感情尚可,可自 2012年起,双方逐渐产生分歧,感情渐渐淡漠,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争执。最终,被告罗某于2016年初离家出走,王某独自抚养两女。
2016年10月,王某一纸诉状告至法院,要求和罗某解除婚姻关系。承办人拿到案卷后,设法和被告取得联系,但被告一直谎称人在外地,无法到庭,经过法官多次耐心工作,被告终于同意到庭。
11月15日,原告王某与其母亲带着两个孩子一起来到法院,因被告罗某迟迟未现身,原告王某的母亲大怒,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王某刚一离开,两个孩子就放声大哭,承办人设法哄住孩子,一边多次联系王某,明确告知王某此事的后果,一边联系被告罗某,催促她尽快到庭。中午2点,王某和罗某出现在了法庭。
考虑到两个孩子均未成年,出于对孩子的保护,承办人托同事在开庭期间看管两个孩子,适值饭点,干警们纷纷为孩子送上了零食,陪伴孩子一起玩耍。
最终,王某和罗某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如下调解意见: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两个孩子由王某抚养,罗某每月支付抚养费,至此,这场离婚闹剧终于落下了帷幕。
感情是婚姻的基础,离婚是父母的自由,但孩子是无辜的,切勿在处理婚姻关系中,伤害了孩子幼小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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