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周铠文)3月20日,奇台县西地镇村民林某因卖出种子款迟迟不能收回,便将奇台县塔塔尔乡村民徐某、王某分别诉至法院,请求处理。经过初步调查,二被告系夫妻关系,该款项已拖欠两年,是因原、被告之间有其他矛盾,才致使被告不愿偿还欠款。
奇台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本着方便当事人的原则,坚持“重调精判,案结事了”的工作方针,决定合并审理此案,进行庭前调解。在当天组织了双方见面,耐心讲解买卖合同法所规定的相关事宜及民事诉讼法的程序。并且从纠纷的根源入手,不只停留在本案的表面案情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情理法”化解双方最初的矛盾。经过一下午的调解,使得双方都学会了站在对方的角度上考虑问题,冰释了根固的误会。在几年的误会得以消解后,双方自然达成了本案的调解协议,均对调解结果感到满意,王徐夫妇当庭便将欠款交到了林某手里。此时林某感慨的说:“本来我已准备要与被告对簿公堂的,所谓不蒸馒头争口气,没想到通过你们的耐心调解,既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又大大降低了我的维权成本,同时还解开了我与他们之间这么多年的坎儿”。
据统计,今年以来,奇台县人民法院以促进社会和谐为核心,始终坚持“重调精判,案结事了”的原则,努力提高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大量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化解,为促进社会的稳定,居民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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