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大家好!
我是周明佳,2010年我因买卖合同纠纷在青岛市崂山区法院打了一场官司。案件的审理很顺利,可是从我申请法院执行后,遇上了一个腐败、索贿、滥用职权、强占我公司财产的黑恶执行法官,神圣的人民法院形象全被他给毁了。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庭长XX杰造假公章、假材料以及假股份转让材料抢占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的公司设备和产品,并变卖产品非法所得至少一千万元,伪造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公司的公章、材料以及造假股份转让材料,抢夺我公司设备用其生产经营至今已两年多。如此恶劣的执行法官如今依然逍遥法外,依然担任崂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庭长的职务,恳请相关部门上级领导能急时清除这样的腐败毒瘤。否则将会有更多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破坏社会和谐!
简单的经济官司成了执行法官“下手”的机会
2009年我与两个朋友在青岛合伙开了茵菲尼特碳纤维高科技有限公司。由于我与另一股东意见不合,我决定退出公司并要求公司归还货款496120元。我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于2010年5月12日将我自己的合伙公司诉至崂山区人民法院。(2010)崂民二商初字第225号调解书生效:被告青岛茵菲尼特碳纤维高科技有限公司欠原告周明佳货款人民币496120元。因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2010年6月,我向崂山法院申请执行。万万没想到,我也就此走进了虎口......
申请执行 执行厅长开口要五万元好处费并入股
2010年6月,我向崂山法院申请执行后,执行庭长XX杰是案件的执行法官,受理时XX杰找到我,问我要5万元好处费并要求入股,我当时很警惕,心想这法官怎么能这样呢,由于当时经济困难,但是不给XX杰法官就不给执行,迫于无奈,就给了XX杰法官2万元。以为这样XX杰法官就可以按判决书执行了,可是谁也没有想到这2万元根本就满足不了XX杰法官的贪欲。之后XX杰法官便伙同两个律师把我们的公司洗劫而空。还打电话威胁恐吓我们三个股东。现在我们都不敢回青岛了。
执行法官造假公章假材料 强占他人财产
2010年7月份,执行法官XX杰法官突然带着一伙人到我们公司,把我们员工赶出去,说是他的公司,不让我们生产,这不是抢吗?公司员工报了110,警察到现场后,XX杰法官一伙人拿了几张材料给警察。我们三个股东这才发现XX杰法官伪造我们公司的公章、假材料以及假股权转让材料,假股权转让是我们的股东叶林荣把股权转让给XX磊、XX波等人,可我们股东叶林荣根本就没有把股权转让给任何人,也根本不知道,上面的签字全是XX杰法官和律师XX磊自己弄上去的。作为法官的XX杰和作为律师的XX磊造假股权转让、假公章,这还拿法律当回事吗?我们已向青岛市司法局反应了律师XX磊造假股权买卖合同,现司法局已开始调查未答复。
警察同志把XX杰法官提供的假材料拿去了,说是备案,并对我们说:“你们这属于经济案件,属法院管辖。” XX杰法官作为执行法官知法犯法,私刻我公司公章及做假材料、假股份转让,我想问警察同志这属于“法院管辖的经济案件”吗?
我们三个股东随即向青岛崂山区法院反映情况,要求法院给予保护,查封了公司及设备和仓库。
2010年10月,无视法律的执行法官XX杰竟然指使他的团伙成员撕开法院的封条,把仓库查封的成品销售一空,成品价值有400多万元,另配好的原材料有300多万元,这些原材料也被XX杰法官霸占我们的工厂组织生产销售。他们非法所得至少一千万元。XX杰还请了十几个光头还有纹身的彪形大汉守在厂里,不让我们走近一步,我们只有眼睁睁的看着XX杰霸占我们的工厂,报警,警察来了只给我们一句话:“你这属于经济案件,你们去法院吧。”
2011年5月,XX杰把查封的所有设备转移到另外租用的场地,XX杰把我的商标“暖巢尔”拿去注册成了他的青岛暖巢尔XXXXX有限公司。我们的公司就这样被XX杰全部抢走。
执行法官XX杰就这样明目张胆的把我们公司的设备及产品洗劫而空。
在XX杰法官抢走我公司产品、设备及原材料生产销售这期间我们三个股东都接到恐吓电话和威胁,为了自身的安全,我们都被逼离开了青岛。
我们倾尽所有投资的公司就样被一个执行法官夺走,实在心有不甘,我们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让一个如此腐败、目无法纪的法官继续坑害公众,损害法院形象,破坏社会和谐。我们投诉到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我们日复一日的等待回复、结果,一天天过去了,我们的投诉如石沉大海......我们不甘心,又多次向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举报。依旧没有等到法院的答复,等来的却是崂山区执行局XX局长打来的威胁电话。
2012年4月,晚上6点钟XX局长打电话威胁说:“如再在网上发帖就把你抓起来。”
我回答XX局长:“我在网上发帖所写都是事实,愿承担法律责任。”
我向崂山区法院反映执行法官XX杰的腐败、造假公章、抢夺我公司财产的恶劣行为,然而执行局XX局长却打来威胁电话,这不是在充当“保护伞”吗?也难怪执行法官XX杰敢如此胆大妄为、目无法纪!
我们只好把情况反映给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的答复是第一次调查的结果很不理想,说院长签字准备第二次调查。
执行法官XX杰:“你愿意去哪里告去哪里告,我有钱有关系拖也拖死你”
我们公司属于高科技企业,市场前景比较好,XX杰看我们三个股东都不懂法也不是本地人,看我们有机可乘好欺负。XX杰以及他的团伙成员两名律师,因销售我们的产品,把阿里巴巴诚信通会员更改了联系人与联系电话,(因他们不断威胁及骚扰我公司人员及股东所以我们把公司电话及人员手机都停掉了)他们便用假公章假营业执照通过阿里巴巴变更为他们的。
有一次我实想在不通,无法压制心中的怒火跑去质问XX杰:“您私刻的公章及伪造假材料,伙同你的两个律师抢走我公司的上千万的设备产品是什么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XX杰说:“你愿意去哪里告去哪里告,我有钱有关系拖也拖死你。”
我说:“法律是你定的吗?你居然敢和国家的法律作对,你还是人民的法官吗?”
跟XX杰一起的一个律师说:“游戏规则就这么玩的,我们也就这么赚钱的”。
我说:“你们的行为和抢劫诈骗有什么区别,法律的游戏规则是你定的是吗?”
执行法官XX杰和他的同伙律师这样公然的挑战法律。
上述事实可以证明,执行法官XX杰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极为严重!更有一些人充当“保护伞”纵容庇护XX杰违法犯罪,为所欲为。如果不能依法严惩,清出司法队伍,将会危害整个社会,抹黑中国法院形象。我们也将誓死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尊严,追回我们辛苦创下的公司和财产。
我非常感谢青岛市法院的工作人员,他私下告诉我说:“都知道XX杰的违法犯罪行为,可是光知道也没用。”还有青岛市人大及青岛市组织部、检察院来电话向我询问关心我的案件,给予了我方向与同情,但他们都不提及姓名,非常感谢他们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我相信党和政府,相信国家的法律,能够维护我们的权益!
以上反映投诉举报真实,如有不实,我周明佳自愿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与本网无责。请求广大网友为我们呼吁,伸张正义,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投诉反映人:周明佳
2012年5月3日
投诉人基本资料: |
投诉人姓名: |
周明佳 |
身份证: |
23020619XXXXXXXXXX |
手机: |
136XXXXXXXX |
固定电话: |
136XXXXXXXX |
QQ号码: |
241XXXXXXX |
单位名称: |
青岛茵菲尼特碳纤维高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 |
青岛市崂山区 |
邮箱: |
|
投诉IP: |
2XX.XX.XX.XXX |
投诉时间: |
2012-05-04 13:45:42 |
被投诉人基本资料: |
被投诉人姓名: |
XX杰 |
电话/手机: |
0532 XXXXXXXX |
地址: |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
被投诉单位: |
XX杰所在单位: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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